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圍墻安全管理的通知
川建質安監〔2017〕27號
各市(州)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
2017年6月3日上午9:20左右,南充市南部縣伏虎鎮發生一起圍墻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也給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敲響了警鐘。目前,正值雨季汛期,暴雨多,降雨量集中,土體中含水量較高,容易引發次生事故,特別是容易引發圍墻倒塌之類事故。對此,各建設工程主體責任單位及各級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要高度重視,清醒認識到做好雨季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為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現就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圍墻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方責任主體應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包括工地生活區)新建臨時圍墻(圍擋)管理。新開工的建設工程在人員密集場所必須使用輕質圍擋,輕質圍擋高度不低于2.5米,應設置固定式基礎,彩鋼板厚度不低于0.5mm,采用鉚釘固定在鋼架上,并具備抗風壓能力,其它地方提倡使用輕質、安全、美觀的圍擋。新開工的建設工程確需搭設圍墻的,圍墻必須是24cm墻,要設置基礎,地基土應夯實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同時按規定設置加強柱和變形縫,在中心城區主要干道毗鄰兩側工地,實體砌筑圍墻高度不低于2.5米,長度方向設置伸縮縫,每3米應設置加強柱。施工、監理單位要做好施工過程中的隱蔽驗收,嚴禁違章作業,搭設完后驗收合格方能使用。并加強圍墻搭設、使用和拆除全過程的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消除。確需靠近圍墻施工的,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作業。
二、要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包括工地生活區)既有圍墻(圍擋)管理。對已開工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要組織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包括工地生活區)的圍墻(圍擋)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圍墻(圍擋)基礎是否必須滿足承載要求,對變形、開裂、沉降等隱患是否已進行排查整改;圍墻(圍擋)搭設的材料材質、高度、厚度是否符合要求;圍墻(圍擋)是否作為擋土墻,是否依墻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圍墻(圍擋)是否有附著物或其它荷載,如廣告牌等設施設備。
三、各級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要把做好雨季汛期建筑工地圍墻安全管理工作作為當前一項緊迫任務,結合“安全生產月”、“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要求,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應對工地圍墻倒塌等防范措施。同時,要對所轄建筑工地圍墻進行一次摸底檢查,了解建筑工地圍墻數量、分布以及安全管理現狀,并對圍墻實施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督促責任單位排查和整治存在的問題,防范事故發生。
四、各級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在對新開工的建設工程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時,要將施工現場(包括工地生活區)臨時圍墻(圍擋)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對已開工的建設工程重點檢查以下工地:一是在鬧市區的、人流量大的、靠近學校醫院的工地;二是在隱患排查中發現明顯裂痕和傾斜問題,或者圍墻存在裂痕及傾斜等事故隱患,由于各種原因短期內又難以排除的工地;三是人行道兩旁的施工工地圍墻,存在打樁或其他因素震動引起工地圍墻破裂的工地。
各級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圍墻安全隱患,要責令項目責任人進行整改。對整改不落實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罰。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