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建質安發〔2016〕662號
各市(州)、擴權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近年來,預拌混凝土在建設工程中廣泛運用,不僅提高了建設效率和工程質量,也減少了環境污染,滿足綠色施工發展需求。但在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監督檢查中發現,部分企業質量意識淡薄、市場行為不規范,導致預拌混凝土質量管控不嚴,給建筑結構安全和工程質量帶來隱患。為進一步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和使用行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現就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質量意識,高度重視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等有關單位要清醒認識到預拌混凝土涉及建筑工程結構安全,違規生產、使用不合格預拌混凝土,會直接影響建筑工程質量和結構安全,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高度重視預拌混凝土質量,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和使用過程的監督與管理,堅決遏制打擊生產和使用不合格預拌混凝土的違法違規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預拌混凝土企業生產管控,切實保證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須按規定取得相關生產經營資格。應建立健全生產管理制度、產品質量保證體系、標準化流程制度和產品質量跟蹤制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購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臺賬,實現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加強原材料進場檢驗和質量控制,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產用計量設備要有計量部門認證有效的鑒定證書。嚴格按照現行標準規范生產、運輸預拌混凝土。預拌混凝土配合比和外加劑的使用必須滿足相關規范要求,不得任意添加外加劑和減少水泥用量。預拌混凝土運輸設備和運輸過程要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加強預拌混凝土出廠檢驗,按規定提供預拌混凝土發貨單和出廠合格證,保證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
三、加強預拌混凝土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和監督管理
預拌混凝土施工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進行,嚴禁使用不合格預拌混凝土。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現行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加強施工現場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建立預拌混凝土進場收貨、現場檢驗和使用臺賬,嚴格執行進場驗收、坍落度檢測和抗壓、抗滲強度等見證取樣檢驗制度。嚴格控制預拌混凝土坍落度,嚴禁在泵送和澆筑過程中隨意加水,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實體澆筑施工和養護,確保預拌混凝土施工質量。現場應設有標準條件試塊養護室,對混凝土試塊應進行標準養護。監理單位應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對預拌混凝土試塊現場取樣、留置、養護和送檢過程進行見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質量控制措施。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范檢驗,提供真實、準確的檢驗數據,對檢驗不合格的混凝土應按要求及時反饋委托檢驗單位,并及時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嚴格禁止不合格預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四、加強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監督管理力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把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作為一項長期性、基礎性的重點工作來抓,逐步建立和完善監管信息平臺,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及工程建設、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監管,加大不合格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市場清出力度,對違反規定生產、運輸、使用預拌混凝土以及檢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各地要定期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工程實體砼質量進行抽檢,建立健全違規企業曝光機制,定期向社會公布質量不合格的預拌混凝土生產和使用企業名單。要重點加強對建筑用砂和外加劑的使用監管,嚴禁使用不合格建筑用砂和超標使用外加劑拌制混凝土,嚴防質量不合格的預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確保建筑工程質量。
各企業要切實抓好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場揚塵污染治理和運輸車輛的車容車貌整治工作,杜絕環境污染;要充分發揮預拌混凝土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日常監管;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對違法違規的企業和相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追責處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