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擴權試點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及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人員: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停止注冊和印章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注〔2015〕11號)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1月1日起,我會停止收取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的注冊費。
二、自2015年11月1日起,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在注冊成功后,前往經公安部門備案的印章廠自行刻制,印章刻制規格及式樣詳見附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印章樣式)。